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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木倉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皇木廠所收各省運解木材,運京存倉。內務府及在京各工應用木材,到木倉支取,年終奏銷。木倉並儲存架木、幔城、網城等物備用,用畢仍交回存儲。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131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一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順治?年-??-?三級營繕清吏司工部順治初年定。專委滿司官一人監督。一年更代。(康熙)六十年題准。木倉監督。委本部滿漢司官各一人管理。一年更代。(雍正)十一年題准。木倉滿漢監督一年差滿。如一同更代。恐新委之人。一時未能諳練。嗣後一年期滿。新舊滿漢監督。互相更代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10冊,卷875,頁142-143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年表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[司官]順治?年-康熙60年?-1721
監督康熙60年-?1721-?
經承未入流[不詳][不詳]
參考文獻
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291
更新日期
2015/12/17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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